关于开展2016学年助学金(第二批)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位同学:
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,现开展2016学年第二批助学金评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参评条件
参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勤奋学习,诚实守信,勤俭节约。
学生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,视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、收回获得的助学金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评选原则
本批次助学金,共有“精英助力计划”助学金(新评)的两个名额,要求如下:
1.受助对象及资格:①2016级本科生;②家庭经济困难;
2.资助标准:3000元/人
3.资助年限:一年
4.需提交的材料:
①9728太阳集团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(附件1)
②个人申请书
③承诺书(附件2)
(二)评选流程
1.学生申请
2.班级评议
3.学院审议及公示
4.学生处复核
5.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及公示
6.公布评选结果
四、材料提交方式
有意申请的同学请在11月14日(周一)下午18点前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政务学院学工部(学院楼d104)。
如有疑问,请咨询:吉芳芳老师 39332349;杨同学15626411490。
政务学院学工部
2016年11月12号
